合理性荒谬

庸 人 自 扰 。

Let's study.
You will be happy.

朱颜【安雷】

现pa#

小料本解禁混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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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狮与安迷修分手了。

  他们分手时正值四月,小区里的夹竹桃绚烂成一树凝滞的火焰,盎然的恰是春意。

  那天雷狮二十四岁,生日刚过,安迷修二十五岁,未满。

  他们从高二开始在一起,到现在,完完整整,十年。

  若满打满算一个人长寿至九十岁,十年不过是生命的九分之一,不多不少,恰够一个热血少年在脸上堆起世故的面具,够一对新婚夫妇把蜜月过成柴米油盐,够一场爱情,从轰轰烈烈,走到索然无味。

  十年。

  第一年高二分班,他们分到了不同的班级,晚自习以上补习为借口双双请假,为了不被熟人发现,特意到离校三公里的甜品店约会。第二年正值高三毕业季学业紧张,他们就周末在图书馆一起复习到图书管理员委婉劝退。第三年他们考上的大学隔了大半条铁路线两个人开始了艰难的异地恋。

  第四年他们一齐对家里人出柜,雷狮的背上被家法打出一条条血印,安迷修费尽了半辈子的力气,才成功假装没有看见母亲的眼泪。第五年雷狮的母亲私下找到安迷修,哭着下跪,求安迷修放过自己的儿子,安迷修呐呐了好久,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道歉,一遍又一遍地说着诸如“我会对他好”此类的誓言。第六年他们的家人终于接受了两人的爱情,他们通过视频电话,共享了彼此的毕业派对。

  第七年他们进入了同一家公司,租了一间公寓,开始了同居。第八年两人利用新员工的福利假期,一起去阿尔卑斯看星空与雪。第九年安迷修病倒,雷狮在病床边守了三天三夜。

  第十年安迷修说分手雷狮说好。

  谁也不知道给十年的光阴加上过去式,原来只要两句话就足够,至多至多,句末加上语气词,把离别的时间再延长个零点几秒。

  分手那天是晚上,那日天气正好,夜色澄澈得吓人,有谁靠在栏杆上赏月,喃喃着“今晚月色真美”。安迷修收拾完晚餐的狼藉,电视里播的是快看烂了的八点档,雷狮坐在沙发上,整理着这两天的资料。

  话语向来是从口中滑落的,一张口,就从声带的振动中溜了出来。安迷修呆呆地看了雷狮很久。黑发青年皱着眉,翻动着A4纸打印的白底黑字,纸缘划破空气的声音还没来得及扩散,便被电视里煽情的BGM淹了个干净。可分手二字突然砸落,声响不大,细微的,缓慢而清脆,像是打碎了什么。

  雷狮闻言,翻页的手顿住了,捻着纸页的两根手指紧了紧,又松开,纸页滑落,停留在最后一页。

  啊,资料整理完了。

  该睡了。

  他起身,朝卧室走去,留下了名为“好”的单音节。

  透明的壳子被打碎得彻底。

  卧室的灯亮起熄灭,安迷修在客厅站了良久,他走向沙发,将资料塞入文件袋,上前关掉电视里婆媳战争的喋喋不休。

  其实他们谁也不看电视。

  只是房子里少了雷狮打游戏时的背景音乐,显得过于寂寞了而已。

  

  第二天雷狮从公寓里搬了出来,他告诉安迷修,自己将在上午到公司辞职,下午前往国外。今天是周末,安迷修没有排班,他盯着雷狮,直到看清紫色花海里摇曳的影。

  走吧,我送你。

  最终,他只是拎起了雷狮的行李箱,按亮了电梯。行李箱不轻,只不过仍旧令人惊讶,这么小一个匣子,便足矣装下十年的光阴。

  也许,雷狮带走的只是十年的记忆,剩下的不可回收物,标签上书写的是“十年的爱情”。

  他们走在前往小区门口的路上,两相无言。确实,现在的他们,不过是相知相识十年的老同学而已。

  安迷修知道,只要他稍稍偏头,就能看见雷狮绛紫色的眼睛。那紫色的花儿曾怒放如紫色的火焰,吸引着谁奋力扇动翅膀,明知是死路一条仍然横冲直撞,光影流动,牵挂少年朝暮间的呼吸。

  可安迷修无法转头。

  紫丁香得到了瑞亚的吻,能拥有永恒的美丽,但爱情不行。

  谁也不清楚一两句话是否就能将固执羁旅了十年的荆棘路定义为完完全全的谬误,正如无人知晓“十年时光”是否足以作为论据,证明人生答卷上的某道假命题。

  毕竟一辈子太短,一瞬间太长,失败或放弃的理由太多,归根结底,无非是谁倦了谁累了而已。

  脚步停下,小区的大门明明白白地架在那里。雷狮从安迷修手中接过行李箱,彼时春寒未尽,晨光微熹中,料峭成青年微凉的指尖。随后,他拖着行李箱离开,安迷修站在原地,阳光给予他目送的人一个淡色的投影,像落在灰色水泥地上的一抹墨痕。

  相互依存的两个人,如站在高悬的横木之上,需紧握着彼此的手,才能维持平衡。而一旦有人决定离开,就需要两人以相同的步伐向远离对方的方向退去,万一有谁犹豫了,回头了,等待两人的便是万丈深渊。

  安迷修没有动,可他分明感受到自己在向后举步维艰地退去,凭着这十年来他和雷狮修炼成的默契。

  小心翼翼,如履薄冰。

  

  离开安迷修后,雷狮在加利福利亚定居,找了几个朋友,开了家公司,凭着雷厉风行的作风以及无可挑剔的实力,几年下来,也打下了一片天地。

  人人知晓雷王公司年轻的CEO有着俊美的容颜,行事果决,星子被紫色的海搅碎了,缀于凌厉的锋芒间。他像一把匕首,沉寂安逸了多年,骤然出鞘,干净果断地在商业圈内刻下属于自己的印迹。

  直到他收到了安氏企业的邀请函,邀请雷王公司的总裁参加某个故人的婚礼。

  邀请函上印着婚纱照,新娘一身华丽的婚纱,化着精致的妆容,淡金的发间点缀着珍珠,新郎穿着白西装,有着一双自己所熟悉的温和眼睛,眼底粼粼北美森林深处的清碧。

  那天正值深秋,雷狮对着邀请函发了很久的呆。红色的绒面烫印着金色的字迹,恍惚中,燃烧成谁家乡的山林中铺天盖地的红枫,风一起,便迷了过路人的眼睛。

  不知道什么时候,办公室的光感灯骤然亮起,雷狮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落地窗外灯火粲然。他呼出一口气,右手按上了左心口,那里此时正在隐隐作痛。

  怎么会有人知道呢?

  在超市采购食物时习惯性迈向面包房的脚步;在酒吧准备狂欢通宵时沉默咽下的那句“啤酒多加冰”;在加班没有回到住所时惯性打开通讯界面按下的十一位数字;在夜深人静时脱口而出的,如咒语一般让他生生静坐到天明的专有名。

  自以为率先摆脱过去的人都惯于自欺欺人,一杯咖啡喝久了,就会忘记心脏跃动的力度总是学不会说慌,不经意间,就从一次次跳跃中把苦酒渡往四肢百骸。

  喉咙发干,雷狮随手把办公桌上的茶倒入口中,茶已经冷透,涩到麻口。他不小心灌急了,咳得惊天动地,好一会才缓过来。早就过了下班的点,办公楼一片寂静,可以听见指针与心跳同频。

  我仍爱着他,这很清楚。

  雷狮对自己说。

  可那又如何?

  意气风发的少年已溺亡于时间的海,那十年间与安迷修相恋的雷狮,早就被岁月冲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得干净。

  

  婚礼举行的那天,雷狮对着镜子沉默了许久。他看见光学反应尽头,黑发男子西装革履,眉宇间沾染了少年人不曾想过的霜。

  可过了几分钟,他又嗤笑了出来,反手从衣帽架上取下领带,为自己系了个公整的结,出门,开车,目的地指向请帖上书写的地点。

  距离分手已经过去了十年,他现在做的,不过是参加老同学的婚礼,不过是去往一个普通的交际会。也许爱情仍然留有余烬,但是压着它的,是整个世界的重量。雷狮不是少年了,正如安迷修一样。

  酒店的地址离自己的住所不算太远,雷狮很快就看见了高级会所富丽堂皇的外装修。青年侍者迈步过来,脸上带着训练了多年的微笑,他礼貌地拦下雷狮的车,询问是否需要泊车服务。

  雷狮将驾驶座让给他,随口说了句“辛苦”。顺着昂贵的地毯往里走,尽头就是酒店的正厅,今天,将会有一对新人在此走入所谓的爱情殿堂。

  雷狮向里走去,他能看清墙上繁复的雕花。有人认出来他,和他打招呼,雷狮随意应付了,便朝餐台走去,长条桌上已经摆满了点心与前菜。雷狮端了杯红酒,抿了一口,眯起眼观察。透过暗红色的酒液,他能看见中央舞台上摆着的花束与香槟塔。

  那塔叠了十层,象征着新人十全十美的爱情。

  婚礼很快就开始了,司仪站上了舞台,满面红光地介绍今日的主角,雷狮将视野眯得更狭窄了,他看见红毯的尽头,棕发男子穿着笔挺的白西装,走进了聚光灯的笼罩范围。

  他记得,安迷修在大学毕业时,穿的也是一身白西装,作为优秀学生站在主席台上致辞。那时的录像是安迷修托同学帮忙举着的,人多了,晃得厉害,只能看清青年一本正经地读着写好的演讲词,那身白西装过于正经,衬得他有些滑稽可笑。而此刻,这身白西装却如此适合安迷修,他穿着它,挽着自己的新娘。

  司仪在舞台上激动地念着台词,用优美的语言赞颂这对新人间的爱与情,赞颂他们在加州的邂逅与相守,赞颂这段爱情锲而不舍坚持了五年,终于修成正果。

  雷狮又灌了一杯酒,聚光灯恍惚成一片光斑,红毯的颜色过于鲜艳,鲜艳得和婚礼请帖的红封面差不多,似乎快要烧起来了。

  原来这么近的么?

  又或者是加州太大,世界太小。雷狮从来不知道,在这个他开车横穿过几次的美国地方州中,有一个叫安迷修的人,待了这么久。

  就像他不知道,为什么他们用了十年,也没有走尽的红地毯,也没有穿过的花门,此时此刻,换一个人,只要一瞬间就足够。

  诵读感言,交换戒指,敬茶敬酒,海誓山盟。

  司仪说了什么,新娘说了什么,安迷修又说了什么,雷狮听不清了。只记得仪式结束了,晚宴正式开始,新郎新娘换下礼服,一齐进入会场和大家一同欢乐,为远道而来的客人们敬一杯美酒。

  雷狮看见安迷修朝自己走来,又在自己面前停下,他端着一杯酒,新娘则忙着招呼另一边的客人。

  “好久不见,雷狮。”

  雷狮听见安迷修如此说。

  好久不见?

  雷狮看着安迷修,分辨他脸上与往日不同的细节。乙醇的气息从胃腔冲入大脑皮层,心跳加速,血液翻涌。

  何不趁酒装疯?

  他问自己。

  想破坏这个婚礼,想把精致的菜品掀翻在地,想抓起安迷修的衣领,逼问他那时为什么要提分手;或者凝视旧情人的双眼,想质问那十年爱情的真与否。

  还想说我爱你。

  可他不行。

  雷狮清楚地知道他已不再是安迷修的雷狮,不再是十年前那个无知无畏的少年。

  用“安迷修不熟悉的雷狮”,宣告自己已经彻彻底底地将记忆的温度锁入角落里的灰尘。

  这是属于雷狮的骄傲。

  他举起酒杯,在安迷修酒杯的杯壁上碰了一下,不轻不重。

  “新婚快乐。”

  雷狮紧盯着安迷修的眼睛,似乎想从里面发现些什么,讶然,或者贪心一点,对于“陌生的雷狮”所带来的黯淡。

  可他什么也没发现。

  “谢谢。”

  安迷修喝干了那杯酒,又倒了一杯,向下一个客人走去。完美的礼仪。

  雷狮站了一会儿,也把酒饮尽。比起红酒,他其实更喜欢加冰的黑啤,红酒的味道太涩了,在口腔里转了几圈,咽下,舌根发苦。

  他应当知道的。

  安迷修也早就不再是雷狮所熟悉的安迷修,不再是雷狮的安迷修。

  那年,安迷修三十五岁,雷狮三十四岁。

  

  雷狮在四十四岁那年住院,胃癌晚期。医生说,从二十多年前发现,一直坚持到现在,已经算是一个奇迹。

  雷王公司已经可以独立运行下去了,雷狮索性退了位,安心住在医院里。医院的病房千篇一律,窗外下着雪,举目望去,看见的都是白色,白色的墙,白色的雪,白色的地板,白色的床单。

  雷狮不喜欢白色。白色太干净了,而干净的东西更容易被弄脏,就像毁掉一盆清水的澄澈,往往只需一滴墨水而已。可雷狮享有这份寂静,他的人生过于热闹,想来最为平淡的,竟是和安迷修一起度过的那十年。

  先前,他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十年在自己的生命中会显得那么漫长,现在他大概懂了,在寂静的空气中,时光的流动是会停滞的。

  二十年前,他被查出身体里长了个瘤子,雷狮从未想过这种电视剧一般的情节会在他身上上演,但这不妨碍他对于那些狗血八点档中,主人公得了绝症就悄声无息地离开自己的亲朋好友甚至恋人的做法嗤之以鼻。雷狮不介意他的生命变得短暂,他追求的只是足够的精彩。

  就如烟花的生命总是在一瞬间开始又结束,却在这刹那间的生命中,绚烂了整片天空。雷狮宁愿自己的一生短暂,也要活得自由自在。

  可安迷修主动提了分手。

  也许我应当为此感到生气。

  雷狮捏紧了纸页,白纸墨字,黑白分明得刺眼,和那张写下生命倒计时的纸张像得出奇。

  烟火要如何保证观赏自己的人,不会因为盛景的短暂而遗憾?

  好。

  最终,他说。

  他没有问原因。

  毕竟他的一生如此短暂,用来分析原因,太过奢侈了。

  护士敲响了病房的门。她对雷狮说,有他的东西。

  被拿过来的是一束紫色的鸢尾,正值花期,开得艳丽无比。雷狮把它放在床头柜上。用以打破白色的囚笼。他没有问是谁送的。

  癌细胞在压抑多年后爆发,如爆炸般的迅速扩散,席卷了男子体内其他健康的器官。

  雷狮最终没有等到下一个春天。

  床边的紫鸢尾在他走时恰好枯萎,护理人员把它收走了。

  病房再次被白色吞没。

  报纸刊登了雷王公司前任CEO的离世。一时间,感慨的,吊念的,比比皆是。人们说雷狮的一生如同流星一样,不算短,却更不算太长,偏偏在天际留下了如此浓墨重彩的一笔。

  安氏企业的经理在翻看报纸时手顿了一顿,咖啡洒了出来。秘书一边急急忙忙地清理,一边询问是不是发生了什么。

  安迷修放下咖啡杯。

  “没什么,一个老同学突然去世了而已。”

  他看向窗外的天,雪霁后的天是蓝色的,澄澈得过分。

  今年的最后一场雪终于停了。

  那年安迷修四十五岁,而雷狮的生命停留在了四十四岁,永远。

  

  安迷修在晚年的时候开始学画画,用笔沾了颜料,往画板上一笔一笔地涂,学得很认真。他画蓝天,画飞鸟,画花海。

  再后来,他老得拿不动画笔了,就靠坐在躺椅上,晒着太阳,看着蓝色的天。春日的太阳总是暖的,摇椅咯吱咯吱地摇,安迷修就摩挲着他的一枚戒指,没人知道那枚嵌着紫水晶的戒指有什么寓意,只知道可能是某个很重要的人送的。

  安迷修彻彻底底地闲了下来,就一遍又一遍地咀嚼从前的记忆。

  二十四岁那年,他病倒了,烧了三天三夜,中途一次昏昏沉沉地醒来,看见他的恋人雷狮守在旁边。大概是忙碌得太久,撑不住睡意,雷狮伏在他床边睡着了,梦里仍紧握着他的手。

  安迷修看清了雷狮眼底的黑眼圈,被雷狮白皙的肤色一衬,尤其显得惹眼。恍惚中他才察觉,不知什么时候起,雷狮改掉了饭后打几个小时游戏的习惯,开始陪着自己整理第二天的资料;不知什么时候起雷狮不再把锋芒凌厉成一把刀,开始表演被少年所不屑的世故与圆滑。

  高烧使得安迷修的大脑不清醒了,他又昏昏沉沉地睡着了。这次他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他,有一只鸟,有洁白的房间。房间没有门,只有一扇窗,透过窗户往外看,可以看见蓝天白云。鸟儿绕着安迷修一圈一圈地飞着,似乎从未向窗户外面看去,可安迷修仍可从鸟儿紫色的眼底读出摇曳的火花。

  第二天,梦醒了,烧退了,病假刚好用完,一头栽入的生活又名为朝九晚五。

  过了几个月,安迷修发现了雷狮的体检报告单。安迷修慌了神,他从未设想过没有雷狮的未来。

  那晚,他又做梦了,还是他,与房间,与那只鸟。梦的最后,他推开了那扇窗,窗户完全打开的一瞬间,鸟儿发出清脆的啸鸣,它在安迷修的头顶盘旋了一圈,从窗户口飞了出去,飞远了,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安迷修从梦中醒来。第二天晚上,他收拾完餐具,瞥见雷狮坐在沙发上整理资料。青年好看的眉毛皱在一起,眼底满是被强行压下去的不耐。

  安迷修张口又闭口,最后,“分手”两个字终于溜了出来,雷狮整理资料的手顿住了,他将那垛纸堆在一起,朝卧室走去,说了声好。

  新鲜的气流涌入。

  那扇窗被打开了。

  人的一生中能有几个十年?

  安迷修的所有十年,都贯彻了一双绛紫色的眼。

  第一个十年他与雷狮相遇并相恋。第二个十年他们分手,他听说雷狮搬到了加利福利亚,便接手了安氏在加州的分部,没有和雷狮说。第三个十年迫于家族的压力,他结婚了,咬着牙邀请了雷狮。第四个十年雷狮住院,他推了和客户的见面,在医院附近徘徊了几个小时,最终只敢差前台的护士送去一束紫色的鸢尾,后来听说雷狮病逝了,他在隔天飞往中国,走过他与雷狮留下过记忆的每一个角落,花了七天,未眠。

  而往后的每一个十年,他的人生中都停留着一个少年。谁都不会知道,原来把一个人爱得太久,那份爱情就会和点点滴滴的习惯烙在一起,再无法分离。

  安迷修清楚地知道,雷狮是自由的鸟儿,爱情不应当成为他的囚笼。

  他并非不爱雷狮,他只是把这份爱情埋得太深,不许他人,甚至不许自己去触碰。

  他就这样固执地独自将这份爱守护了一个又一个十年,直到大雪落白了青丝,红尘凋零了朱颜。

  阳台上的吱呀声停了。

  安迷修静静地离开了。

  他死在他九十五岁时,那个春末夏初的下午,白云装点蔚蓝的天。

  

  安迷修死后,他的子女们帮忙收拾他的遗物,在储物柜里发现了一幅画,一个首饰盒。画里画的是一只白鸟,紫色的眼睛画得很仔细,像宝石一样。首饰盒里放着一对嵌宝石的对戒,紫水晶的那个磨损得很严重,绿宝石的那个却很新。

  他们猜想,这也许是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于是作为陪葬品,和安迷修葬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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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前就想尝试这种阐述角色一生的故事了,想写两个人之间没有交集却又互相羁绊的感觉,结果还是没写出来orz,果然是我太鶸了(爆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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